(1)文書制作智能、規范。系統中的執法程序設計、文書格式、相關表格都要嚴格按照農業部、省農業廳的規定設計。系統中產品信息、當事人信息和法律法規信息可自動生成,如選擇了違法行為,相應的違反法規及條文、處罰依據及條文、處罰種類等都可自動生成,只要前期整理、錄入正確,在辦案時就不存在應用法律條文錯誤問題。系統中相關文書之間可共享數據,并可選擇、累積,避免以前復制來復制去產生錯誤。生成的文書均要符合要求,基本達到工廠化作業,并且案件的所有文書可按案號導出到一個目錄中,方便查詢、管理。 (2)系統操作簡單、實用。系統操作界面要直觀、項目明確,同時要預置大量模板,模板編輯器中相關數據可選擇輸入也可手工輸入,減少輸入工作量,無論是文書制作、產品查詢、產品抽檢都能實現自動化、智能化,只需簡單的幾步操作就能輕松完成。達到不是從事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人員只要培訓一、兩天就可操作。 (3)數據庫全面、準確。首先養殖業投入品登記信息可隨時、隨地、即刻查詢,系統所收錄的數據均要來自權威主管部門發布的公告,并且新數據要不斷增加和更新,并可通過互聯網和移動網絡對數據進行自動及時更新。其次當事人信息通過實地普查獲得,做到詳細、準確,并且用戶還可以自己錄入和修改。最后系統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和養殖業投入品禁限用名單、國家標準及執法實務等內容高度整合,并及時進行更新,使之成為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的一部百科全書。 (4)產品抽檢快速、高效。以前畜產品抽樣時大部分時間用在填寫抽樣單上,并且大部分是產品和當事人信息,該系統要達到自動生成產品和當事人信息、抽檢時間、編號等內容,后期需要填寫的相關抽檢文書如委托單、匯總表等也隨產品抽檢一并生成。做到一次輸入,后面全部搞定,避免重復工作。同時打印機帶電池、藍牙,抽樣單、現場信息確認單、樣品標簽均可直接現場打印,大幅提高抽檢工作效率。 (5)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利用網絡,領導能隨時掌握執法人員的辦案進度、辦案數量、辦案類型等信息,本單位同事間也可以實現數據同步、信息共享。實際上,工商、衛生部門都已經這樣做,檢察院、法制辦也有這方面的要求。同時,檔案管理、數據統計要實現信息化,使案件統計、上報更加便捷、通暢、高效,還可實現執法內部監督。